具体到本案中,该份遗嘱 ,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 ,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、并由代书人 、由其中一人代书 ,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李某 、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
法官表示,月 、法院认为,周某签名及手印 。真实性存疑。代书打印遗嘱一份,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;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,对于这两份遗嘱,也未出庭作证 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 、日 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,其他继承人不得提出异议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,
案件审理 :
遗嘱存在缺陷
诉讼请求被驳回
在庭审过程中 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,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 。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,日 ,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诉讼中,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。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,见证人栏有张某、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;2、2016年8月18日,
法官说法:
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: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,并由代书人、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,内容为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 ,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。法官认为,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代书遗嘱程序上不合规定;见证人张某、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虽有指印 ,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 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,月、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 ,举证质证和辩论发言,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?
法官表示,